为进一步深化保定市社区建设,充分发挥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,8月1日,市委办公厅、市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,由市社区办、市综治办、市公安局、市房管局、市民政局、保定日报社、保定电视台联合在保定市社区开展评选“最安全居住小区”活动。
此次评选活动旨在深化保定市平安建设,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,提高广大居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平安建设的自觉性和积极性,在保定市树立一批邻里和睦、治安良好、居民满意的安全小区标杆,并进一步落实人防、物防、技防等安全防范措施,提高基层、社区的治安防范能力,预防和减少各类案件和事故的发生,为构建和谐保定奠定坚实基础。
参加评选活动的小区要符合5点要求:
一是安全组织健全,社区党组织、社区居委会、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发挥作用好,小区治保会、民调会等组织健全,社区群防群治治安防范网络完善,全方位全天候巡逻。二是社会治安稳定,居民群众无集体访、越级访,小区连续2年以上未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,本年内未发生一般刑事案件,治安案件不超过两起,小区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在90%以上。三是采用技防手段,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,有小区监控报警设施,周界报警和电视监控系统等技防设施安装标准高、设施全,监控室实行昼夜值班制度,汽车、摩托车、自行车停车场(棚)有防盗设施,有专人管理,重点部位安装防火防盗报警设施,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,安全防火责任到人。四是群防群治落实,普法率达100%,合格率达90%以上,小区人口年犯罪率低于1‰,无黄、赌、毒等社会丑恶现象,物业公司同居民关系融洽,邻里互助,家庭和睦,居民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。五是警民关系密切,小区居民对社区民警的满意率达到90%以上,小区实有人口登记率达100%,重点人口、帮教对象熟悉率达100%,有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机构,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100%,过渡性安置率达80%以上。